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行业新闻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9   浏览:5173次

       现批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36-2021,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4.2.5条、第4.3.1条、第4.3.2条、第4.4.1条、第5.2.6条、第5.2.11条、第5.2.14条、第5.2.15条、第5.2.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2007)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发布稿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0-2022 浙江清水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160269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