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建设领域科技进步,激励我省建筑施工企业科技创新,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根据《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经厅科技委专家评审,“杭政储出(2018)17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等198项工程符合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要求,现予公布。
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示范工程承建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完成示范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1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建设领域科技进步,激励我省建筑施工企业科技创新,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根据《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经厅科技委专家评审,“杭政储出(2018)17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等198项工程符合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要求,现予公布。
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示范工程承建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完成示范工程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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