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 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行业新闻  |   发布时间:2023-10-09   阅读:6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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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造价改革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相适应


2020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部分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通过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等措施,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


    浙江省造价市场化改革工作持续纵深推进


2020年12月23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决定在舟山、金华、嘉兴三市选择2-3个投资额1亿元以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发承包项目,开展“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明确分三个阶段分步实施,引导建设各方主体通过历史积累数据分类整理逐步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试点项目可采用市场询价或者利用工程造价数据库和造价指数动态调整等方式编制招标控制价,反映拟建工程的市场实际价格水平。稳步推进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工作,从而促进浙江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并为全国的工程造价改革提供宝贵的经验。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继印发《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意见》后,再次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改革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通过【印发一个实施意见、出台一项指导意见、组建一个专家团队、明确一批任务清单、遴选一批试点项目、制定一系列配套举措】等系列措施加快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在试点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报价、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在现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的基础上,统一规范了试点项目工程计价的表式模板,为造价改革顺利推进提供技术保障。


邀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和造价行业资深专家,成立工程造价改革工作专家组,负责全省工程造价改革顶层设计,督促指导试点地区开展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审核试点地区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方案,研究改革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为工程造价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创新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建立计价依据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工程造价监管服务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制定了21项工作举措,明确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目前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任务8项,正在进行的任务9项,长期推进的任务4项,积极推进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


三个试点地区高度重视工程造价改革,精心挑选了9个投资金额在1亿元以内,工期360天以内的工程项目来开展造价改革试点,包括2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5个房建工程、2个市政道路工程。浙江省首个进入开工建设阶段的造价改革试点工程——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士苑9#学生公寓楼改建项目(以下简称“金职院”项目)于2021年7月5日上午在金华市正式开工,“金职院”项目开工建设是浙江省造价管理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建设部和厅党组决策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嘉兴市造价市场化改革实现项目中,通过组织专家组对模拟试点项目的特征经过测算和技术修正,根据工程概况和前期进展情况,分别模拟发布相应的工程当前市场水平造价指标,指导控制价编辑;组织专家编制试点项目任务清单,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以任务清单进行报价。两个地区试点项目的实施是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贯彻落实《工程造价改革方案》及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相关要求的具体实践,标志着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正持续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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